第三方系统接入管理有重大突破:暂行规定25条浮出水面
此前让市场闻风色变的配资清理,已从制度层面开始规范,而第三方信息系统外部接入从此会不会被彻底封杀就在此一举。
据券商中国了解,此前上海证监局召集了几家大券商,悄然向券商征求第三方平台准入意见,近日一些细则已初步形成。
从券商中国获得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共25条)来看,证监会明确禁止向除经营机构,以及外部信息系统接入方之外的第三方开放与外部信息系统从事业务有关的接入权限。
不过据券商透露,一些严格的接入限制在即将实行的正式方案中可能会有所松绑。
意见稿禁止第三方接入
因清理配资关闭的第三方外接系统资产管理软件包括同花顺、恒生等,而眼下证监会着手拟出台第三方平台的接入准则,这一次也许波及的还会有更多的第三方软件公司。
据了解,由地方证监局召集个别几家大型券商开会,征求第三方平台准入意见,并下发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一共有25条规定。
据行业人士透露,该意见稿争议非常大,一是覆盖的范围,二是禁止的内容。
今年6月份,中证协发布了名为《证券公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证规范》的文件,规定券商可以向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提供上证券服务端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前提是符合这些条件:1。签署正式协议并经证券公司测试和验收后,由券商进行发布、升级等运营管理的;2。经券商评估认证的客户自行开发或购置、租用且经专线接入证券公司的第三方客户端;3。直接连接券商服务端的通用浏览器。
而目前证监会已准备出台新的规定,中证协的细则自然会被替代。
此次证监会下发的意见稿,将除证券公司之外的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等机构的外部信息接入系统也一并纳入监管体系。
同时禁止了向除经营机构以及外部信息系统接入方之外的第三方开放与外部信息系统从事业务有关的接入权限。
意见稿重申了对资管或信托产品通过外部信息系统从事证券期货交易的,经营机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如:在产品委托人份额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不得由不同委托人分别实施投资决策,共有同一证券账户;不得出现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且劣后级委托人以投资顾问等形式直接执行投资指令的股票市场融资活动的情形。
此外,基金公司不得允许外部产品接入其信息系统,并通过其租用的专用交易单元发送交易指令至市场场所,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异常处理可取消交易指令
原本从8月起,中证协开始接受券商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证申请,不过只有少数几家券商递交申请,后来并未得到反馈,而华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等几家券商更是停止了所有第三方接入。
券商接入第三方信息系统并不是新鲜事,如同花顺、大智慧、东方财富等多家软件商的手机软件,皆可以支持券商的交易系统,但由于清理场外配资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才引致对外部信息系统接入实施整顿。
意见稿中还规定了异常情况的处理,可见监管层范于未然的决心之大。
其中提到,若经营机构发现外部信息系统及接入方存在禁止性行为的,应当及时终止提供接入服务,如采取取消交易指令,限制流量、限制账户交易权限、屏蔽应用接入等措施,同时通知接入方,并向住所地证监局报告,3个交易日内向行业协会申请信息变更。